“台湾骂人价目表” 这句无罪 这句要赔100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1 17:39:34  评论(/)

生活中心/综合报道

祸从口出!说话要当心,免得骂人挨告,赔偿金额也相当广泛,有0元无罪到上百万都有,就有网友整理相关新闻,列出“台湾骂人价目表”。

“台湾骂人价目表”里头包含许多不堪入耳的话,不过最常听到的一字国骂,法官界定为台语发语词,认定无罪,但像是“贱货”、“败类”的字眼,就得被判赔3000元,若是“婊子”、“下流”等,须赔偿6万。

其中罚款金额最高的是,作家冯光远形容马英九与金溥聪的“特殊*关系”,当时金溥聪告冯光远加重诽谤,求偿200万元,高等法院判赔100万,并在4大报登报道歉一天。

网友整理出的“台湾骂人价目表”如下: 骂“X” 只是台语发语词 无罪 骂“更年期到了”判赔2千 骂“贱货”判赔3千 骂“败类”判赔3千 骂“米虫”判赔6千 骂“王八蛋”判赔1万 骂“不要脸脏东西”判赔2万 骂“你去吃屎啦”判赔2.5万 骂“贱人就是矫情”判赔5万元 骂“智障”判赔5万元 骂“头壳装屎”判赔5万 骂“白痴”判赔5万5000元 骂“下流”判赔6万 骂“婊子”判赔6万 骂“干X娘”判赔8万 骂“死番仔”判赔10万 骂“人渣”判赔30万元 骂“神经病”判赔30万 骂“特殊*关系”判赔100万

tags:价目表   台湾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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