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物管理署持续推动“正名”政策,这一波重点为奶精、醋以及昂贵鱼货,例如不是苹果酿造,就不能称为苹果醋;奶精如不含奶粉、牛奶,就需加注“不含乳”;业者常称大比目鱼为“扁鳕”,混淆视听,业者必须清楚标示,即日起,没有鳕鱼成分,就不得有“鳕”字。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许朝凯指出,去年抽验坊间高价的“鲂鱼”,竟全是低价“鲶鱼”所混充,两者价差高达两倍,当时学者点出市售“鳕鱼”大都是“大比目鱼”。大比目鱼俗称“扁鳕”,即日起,业者要用“扁鳕”两字,必须写“大比目鱼”,违反者可依食品安全法开罚三到三百万;如实为油鱼,却混充鳕鱼贩售,则涉及未如实标示,可以开罚四到四百万元。
海洋大学养殖系助理教授黄之旸说,大比目鱼比鳕鱼还要早出现在台湾市场,后来出现的鳕鱼价格较高,较受消费者青睐,商人就将大比目鱼取了商品名“扁鳕”,被称扁鳕主要是大比目鱼体型扁,切块的过程也会成扁状,与鳕鱼会切成圆形不同而得名。
黄之旸说,除了大比目鱼,油鱼也常被当作鳕鱼贩售,油鱼充当鳕鱼就是名副其实的欺诈,两者外型极为相似,切块的形状也是圆形,政府单位只能靠检验DNA来确认是否造假。
至于水果醋标示,最快明年七月开始,以果实、谷类等原料发酵的醋产品才能称为“酿造醋”,用果汁加酿造醋制成的产品称“调理醋”,直接拿化学物质冰醋酸加果汁产品称为“合成醋”。
同样最快在明年七月施行的产品标示新制还包括奶精,奶精如果没有用奶粉、牛奶作为原料,而是用食用油脂取代,须要商品名称后方加注“不含乳”,如果有添加奶粉或是牛奶,但乳含量不足百分之五十,也要在品名后方加注“非乳为主”,字体大小需一致。
台湾优良食品发展协会理事长孙宝年说,这类恶意的经济*假冒、经济*掺伪是全球正面临的课题,汉堡肉的牛肉用类似的马肉代替,或用劣质橄榄油充当高级橄榄油,政府除了可以透过检验,追踪追溯系统中查询,业者也应该自律,而民众必须学着认识“真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