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成员连署 反对院长由院士直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2 15:01:19  评论(/)

中研院院士会议即将展开,部分院士酝酿提案,将院长遴选改为“院士直选”。但中研院各单位研究人员发起连署,主张维持现行评议会机制,并认为院士是“顾问”和“客卿”*质。

中研院长遴选风波不断,如今新院长廖俊智已然上任,仍未见平息,即将登场的院士会议更是风雨欲来。院士项武忠等人酝酿提案,推动中研院组织改革,将院长改为院士直选。

然而,上百位中研院各院所研究人员近期发动连署,反对院士直选院长。并发表声明强调900多名研究人员才是中研院的主体,院士是荣誉职,多数在海外工作,每2年才举办院士会议一次,虽然身份崇高,但对中研院机构运作而言,属于“顾问”*质,“身份是客卿。”

连署要求维持现行“评议会”遴选机制,但增加中研院中基层研究人员代表。除了遴选院长和院士事务外,其他职权改由院务会议取代。

以下是连署全文:

厘清院士与中央研究院体制之关系,朝向民主治理改革

近日中央研究院新院长上任,以及院士会议召开,本院再度受到社会关注。针对院士、院长选举与评议会,我们有以下看法。

中研院有两个部分:一是由三十几个研究所及研究中心组成的实体研究机构,研究人员九百多人,这是中研院的主体。二则是类似国外国家科学院,由两百多位院士组成。院士是学术杰出的荣誉职,大多数的院士都在海外及国内的大学工作,并不因当选院士就成为中研院的研究人员,而是参加两年召开一次的院士会议,或不定期受邀,在学术发展上对国家、中研院整体、或院内个别研究单位提供建言。院士的身份崇高,但对中研院机构运作而言,属于顾问*质,身份是客卿。日前有院士主张中研院院长应改由院士会议选举或限定院士才能投票,这是对中研院体制与体质的误解。

现行把前述中研院的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的唯一机制,是评议会。评议会成员包括当然评议Y,此外则是院士选出的聘任评议Y,比例约各半。评议会的设计兼顾院内各研究单位以及院士,中研院组织法明定由评议会选举院长,就民主治理来说,比起全部由客卿为主的院士会议选举之,或评议会中仅院士组可选举院长,要来得合理。

不过评议会的办法从1930年代以来,一直没有太大的修改,我们觉得目前的评议会组成和运作的方式,有二点必须修正。目前参与评议会的研究人员都有行政职务。从民主治理原则来看,我们建议增加非行政职之研究人员代表,由研究同仁选举产生。二、目前中研院的重要决定以及组织法的修法草案,都要由评议会通过才有效力。其实近二十年来,中研院有形式与运作类似大学校务会议的院务会议,由院方行政首长、各所所长、各研究中心主任、以及研究人员代表组成。我们建议除了院长选举及院士事务相关的职权继续保留在评议会外,修改中研院组织法,由院务会议取代评议会的其他职权。

综合以上,我们认为:

1. 本届中央研究院院长遴选依据中研院组织法,过程合法合理。

2. 中研院院长领导由九百多位研究人员组成的研究机构。由院士会议或评议会院士组迳行选举院长之提案有违民主治理原则。院长的权力来源需增加做为中研院主体之一般研究人员。

3. 中研院评议会的组成与功能应研议修正,增加评议会中基层研究人员代表,并修改中研院组织法,调整院务会议与评议会职权。

研究人员连署网址:https://goo.gl/QfQ3Hz

tags:中研院   连署   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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