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拐卖儿童获刑假冒孩子奶奶签过继协议 [热事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时电子报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2 17:04:56  评论(/)

7月1日,长沙县法院回龙审判庭,被告人吴敏(化名)流下悔恨的眼泪

7月1日,长沙县法院回龙审判庭。刚被带上法庭,龙桂香和吴敏(文中均为化名)就情绪激动,哭泣不止。

想着长沙有人要领养,那边又有小孩,就想从中赚点差价。龙桂香说。

今年1月,两人凑齐28000元从广东汕尾收买了一名出生刚10多天的女婴,并抱回长沙准备贩卖给一对娄底夫妇,谈好的价格是32800元。

见面时,收养人提出想与女婴的父母见面,以确定来历正规,龙桂香让吴敏冒充女婴奶奶,并签下了一张过继领养协议。

经庭审,法院认为龙桂香和吴敏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均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起意

帮老乡找领养目标凑钱买来女婴

今年1月1日,龙桂香接到老乡方玲的电话。

她也是娄底人,在长沙工作,说有个亲戚三四十岁了,一直没生育,想领养一个小孩,问我有没有认识的人。龙桂香说,对方提出要正规领养,还要求孩子的亲生父母同来。

这时,龙桂香想起之前在广东打工认识的一个卖菜的老人。

这个老人是汕尾的,我知道她以前把小孩给过别人。于是,龙桂香打电话给了这个老人,并告知了来意。

没过几天,龙桂香得到回应称有小孩了。龙桂香去看了一下孩子,是个刚出生10多天的女婴,觉得还可以。

tags:过继   拐卖   假冒   奶奶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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