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首张《不动产权证书》发出
南国都市报7月1日讯(记者姚传伟)6月30日上午,东方市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仪式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并发出了首张《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通过整合登记职能,进一步减少办证环节,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既节省登记费用,又能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据介绍,自2016年6月30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将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做到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和统一信息平台四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