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做网店被骗 无奈诉至法院索赔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4 12:10:15  评论(/)

杜某在网上开了微店,经介绍,从于某、佟某处购买了价值9000余元的韩国护肤品,但经杜某多次催促,二人仍拒绝发货,日前,杜某遂起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杜某诉称:杜某是家庭主妇在家里带孩子,闲来无事所以开了网店、微店。2014年12月16日,经过朋友介绍,杜某从佟某、于某(二人系情侣关系)处购进韩国护肤品,价值人民币9390元,杜某当日将货款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转账至于某账户,佟某同意立即发货,但杜某迟迟没有收到货物,期间杜某多次找佟某索要货物,但是都被佟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并且威胁杜某,就算报警也无济于事。为维护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939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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