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侣申请中市与北市、高市及南市合作跨市办理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4 16:01:58  评论(/)

台中市自去年10月1日开放同*伴侣关系注记申请,截至今年5月底为止,已受理225对。为嘉惠更多同志民众,今年7月15日起,台中市将与台北市、高雄市及台南市合作提供跨市办理同*伴侣注记服务。

市府民政局表示,为尊重*别多元文化,确保同*伴侣权益,凡20岁以上单身且其中一方现设籍于台中市、台北市、高雄市或台南市,有同*伴侣注记需求者,自今年7月15日起,双方可携带国民身份证就近至中市、台北市、高雄市或台南市任一户政事务所申请注记及请领注记资料服务。申办资讯请洽询中市各区户政事务所。

tags:同**   伴侣   办理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