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广东女子杨某怀孕后,男友不愿与其结婚。为了合法生下孩子,杨某与认识8天的男子谢某登记结婚。
去年3月25日,孩子出生,谢某给孩子办了户籍,上了户口。杨某做完月子后,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再未回到谢某身边,声称小孩生病谢某不愿意出钱治疗。
日前,杨某向法院起诉,欲与丈夫谢某离婚。谢某表示,杨某所言不实,自己有给孩子看病的医疗费票据为证。但双方确实没有夫妻感情,而且婚后没有夫妻生活。他同意离婚,只要杨某返还礼金和金饰。
经法院审理,准许二人离婚,同时判决原告杨某返还被告谢某19206元,这是其收取的彩礼及金器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