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萧晓玲解聘案 北市廉委建议撤销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5 20:27:33  评论(/)

前北市中山国中音乐教师萧晓玲认为北市教育局在民国97年将她违法解聘,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员会今天建议市府应撤销解聘处分,市长柯文哲裁示由教育局针对廉委会建议进行签报。

萧晓玲因反对前市长郝龙斌推出的一纲一本政策,控告郝龙斌强推政策违法,事后遭中山国中解聘。

台北市政风处表示,廉委会下午召开第11次会议,由柯文哲主持,讨论萧晓玲解聘案。会中廉委郑文龙提出调查报告,建议市府撤销97年中山国中的解聘处分,并回复萧晓玲的教师资格、名誉以及相关损害。

政风处说,其他廉委对于郑文龙的意见均无异议,柯文哲在会中裁示,萧晓玲案调查报告及听证纪录移交教育局,针对廉委建议签报市府,并将相关资料上网公告。

不过教育局表示,若要直接撤销萧晓玲解聘处分,仍有法律适用上的困境,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条、128条规定,“违法”处分可由处分机关或上级机关依职权撤销,但本案经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定谳,应非违法处分,无法因此直接撤销。

教育局说,另经法务部及高等法院判决规定,经法院判决有实质既判力的案件,行政机关也不得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条及第128条迳行撤销处分。教育局会尽速召开会议,研商如何突破法律上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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