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兼任教师 教长盼9月起适用劳基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6 12:31:45  评论(/)

教育部长潘文忠今天(6日)在立法院备询时表示,政府将强化保障“未具本职”的大专兼任教师工作权益,若劳动部指定“未具本职之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希望最慢今年9月新学期开学后就可公告实施。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6日邀请教育部长、劳动部长就“大专校院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具体时程”进行专案报告。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报告,2012年大专校院兼任教师共有4万6,155人,其中,有本职的的兼任教师多半是在业界任职、具专业实务或特殊专业领域经验,因此已有本职的报酬及保障,教育部认为,应该加强保障其余8,118人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工作权利。

教育部长潘文忠表示,教育部提出2个方案,一是由劳动部指定“未具本职之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另一种是于教师法增订这类教师的工作权利保障适用劳基法。

潘文忠指出,这2种方案的时程会有差异,若采取方案一,可以就很快上路,因此,教育部将与劳动部协调,希望在今年9月开始的新学年就能适用。他说:‘(原音)如果采方案一,教育部希望能够在新的学年度开始前,这部分我们跟劳动部做处理,希望新的学年度它就上路。’

劳动部长郭芳煜则表示,劳动部也支持方案一,也就是由劳动部指定“未具本职之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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