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伯特来袭 若停班劳工可不出勤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6 12:31:57  评论(/)

尼伯特台风来袭,桃园劳动局指出,依劳动部规定,若工作居住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告各机关停止上班,出勤安全有疑虑,劳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

“尼伯特”台风增强,桃园市政府若宣布停止上班,依劳动部颁订之“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规定,包括水灾及台风等天然灾害发生时,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告各机关停止上班,出勤有安全上的疑虑,劳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桃园劳动局劳动条件科指出,依现行法令劳工因天灾出勤者,若无加给工资,或是劳工因天灾未出勤者,雇主无给付未出勤时数工资部分,尚无违法之虞。

他们说,若因业务*质需要,需特定劳工(如必要之服务业和防灾相关行业等)照常出勤者,应由劳雇双方于工作规则或劳动契约等事前约定;有工会者,应征得工会同意,无工会者,应经劳资会议同意。

桃园劳动局表示,基于劳资和谐及避免争议,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事项,除其他相关法令已有规定者外,劳雇双方应参照该要点,事先于劳动契约、团体协约中约定或于工作规则中规定;未有约定或规定者,仍应参照旨揭要点办理。桃园市政府劳动局已于101年起一律要求企业报备工作规则时,须增订“天然灾害劳工出勤及工资给付原则”,否则不予核备,以减少劳资争议。

桃园劳动局呼吁企业,在天然灾害来临时,劳工是否出勤一定要以安全为最重要考量。非必要不可勉强劳工于停班时出勤,万一发生危险,雇主必须负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可不慎。

tags:出勤   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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