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尼伯特来势汹汹,劳动部今天提醒,如果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告各机关停止上班,劳工可不出勤。
劳动部说,台风天劳工是否出勤,应以“安全”为首要考量。依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台风发生时,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告各机关停止上班,劳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不能扣发工资,也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的处分。
劳动部强调,出勤劳工,雇主则是给当日工资外,要加给劳工工资,并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的协助。
但因业务*质需要,需特定劳工照常出勤者,应由劳雇双方于事前约定;有工会者,应征得工会同意,无工会者,应经由劳资会议同意。
劳动部提醒,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的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事项,除其他相关法令已有规定者外,劳雇双方应参照该要点,事先于劳动契约、团体协约中约定或工作规则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