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份分局头份派出所于日前接获线报,辖内张姓治安人口非法持有毒品情形,随即组成专案小组全力侦办,经过多日跟监、埋伏后发现张嫌确有持有毒品情事,遂向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申请搜索票执行搜索。
头份派出所副所长古云泉、警备队副队长戴圣荣率警员刘兆杰、解建雄、谢明炎等人于105年7月5日13时20分许持搜索票前往张嫌头份市上兴里住处执行搜索,进入3楼房间时,见房内有张嫌、林嫌、余嫌等3人,其中林嫌坐在窗边,见警方出现竟自3楼一跃而下致左脚踝受伤后仍欲逃逸,警察见状即下楼追赶,经追逐400米后顺利将林嫌逮捕,在其随身包包内查获2包安非他命(1.01公克及0.93公克)总重1.94公克,另警方在房间衣橱内查获海洛英1包总重0.93公克及吸食器等,随后将张嫌等3人带回派出所侦办。
经查34岁张嫌、35岁林嫌及20岁余嫌等3人于105年7月5日中午在张嫌房间内休息,林嫌见警方出现,害怕随身包包内之毒品被警方查到,一时紧张就由3楼跳下造成左踝骨折,警方将林嫌逮捕后送医急救,幸无大碍,经讯问后张嫌等3人坦承上情不讳,另经深入调查后查出余嫌涉及摩托车窃盗案件,全案将张嫌等3人分别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及窃盗罪嫌移送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分局长林振明表示,吸毒是各项犯罪的渊薮,许多窃盗、抢夺、强盗等刑事案件,都是源于缺钱买毒,治安要改善,毒品绝对要彻底根除,借此呼吁民众拒绝毒品,勇于站出来检举贩毒者及吸食者,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警方将持续扩大扫毒行动,加强净化本辖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