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刘怡翔,被指在一零年金管局和按揭证券公司,宣布降低投资物业按揭成数前,买入两个住宅单位投资,当时刘怡翔是按揭证券公司总裁,涉嫌有利益冲突。民主党何俊仁认为,刘怡翔有责任申报利益,虽然事发时,刘怡翔未担任问责官员,但他以前做过的事,仍可能影响政府声誉,认为金管局需要调查,当局也要跟进,检视刘怡翔是否需要道歉或接受制裁,但何俊仁认为,根据报道,事件的严重*未足以要刘怡翔下台。
会计界议Y梁继昌认为,刘怡翔在交易中有得益,涉及金额庞大,他当时应该避嫌停止交易,或者申报后再决定是否进行交易,不能接受刘怡翔指只是疏忽。他又认为,刘怡翔要公开交代事件和道歉,但是否需要辞职,就应该由他本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