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7日电)就业服务法修法日前初审通过,雇主及中介团体提出许多疑虑。对此劳动部今天也拟相关配套措施。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就业服务法第52条取消外籍劳工出国1日规定之说明”,为避免外籍看护工返国休假期间的照顾空窗,劳动部将配套试办外籍家庭看护工喘息服务计划,鼓励居家单位于外籍看护工返乡期间派员服务。
有雇主担忧修法后是否雇主除特休假外,还必须额外给予外籍劳工21日的返乡假,劳动部则说相关假别均依现行规定办理,将加强向外籍劳工及雇主宣导返乡假计算方式。 未适用劳动基准法的家事外籍劳工,也将协调各来源国明订于劳动契约范本。
外籍劳工行踪不明有可能增加部分,劳动部说将会从预防面、政策面、法制面、查察面等4大面向落实加强防止行踪不明情事发生。
劳动部说,也将规划扩大直聘中心功能,将纳入修法后外籍劳工期满,由原雇主续聘或由新雇主转聘情形,且未委托外劳中介代办的申请案件。
此外,也将加强跟来源国进行双边洽谈,并推动国对国直聘,以解决用人需求。另外,国外中介费用的收取标准均由外籍劳工来源国规定,为避免取消取1日规定后,发生外籍劳工国外中介费用大幅提高及超收的情形,劳动部将积极进行防堵并与外籍劳工来源国合作,就超收费用的问题加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