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款为名将人害死
去年11月26日下午,付某家人报案称,付某在前一天携带30万元现金出门后一直未归。经警方调查,付某在失踪前与三名男子上了一辆东风牌轿车。警方锁定一起出行的张某等人,而三人已于11月25日至26日分别乘飞机离京。张某三人被警方确定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12月4日至12月9日,他们分别在成都、青海和广州被抓获归案。
经查,去年11月25日下午3点,张某三人携带绳子等,驾车至丰台区一路边,以质押借款为名,将付某骗至车内。后使用绳子猛勒付某颈部,致其死亡,共同劫取付某携带的现金30万余元。后三人将尸体抛弃在本市一高架桥墩西北侧,并将所劫钱款瓜分。
付某停止挣扎后,高某打开包发现了30万元现金,但他告诉张某只有20万元。他给张某7万元,自己和王某偷偷多分了点儿,每人11万多元。高某称,自己炒股赔了400多万元,还借了40万元的高利贷。7万元还了姑姑,其余还了高利贷。
王某也供述称,张某提议灭口,起初他和高某都不同意。后高某在车上勒付某,自己动手时人已经没有动静了。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