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坐下喝了两杯3食客当场被砸晕
我们坐下来刚喝了两杯酒,就直接没有知觉了。昨日下午,在金沙医院,陈浩(化名)和另一名被招牌砸伤的朋友回忆起前两天让人后怕的那个瞬间。
7月8日傍晚7点过,位于金阳路19号的小郡肝串串香开业,生意不错,店门口的街沿上也摆满了桌椅。陈浩去得迟,店里已没有位子了,只能坐在外面。
我们一桌好几个朋友聚会,坐下来没多久,就出事了。陈浩的朋友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由于当场被砸晕,不晓得砸中自己的是个什么东西,清醒过来时,他已躺在医院里,T恤和手臂上全是血。
律师说法:
两家经营机构均有过错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马铃律师表示,顾客在餐馆就餐,餐馆对其提供服务,那么双方就已形成了合同关系,因此顾客在就餐过程中出现意外,可按合同关系追究餐馆的责任。同时,因掉落的招牌是山西会馆方面安设和管理,伤者也可以以侵权关系要求山西会馆方面承担责任。不过,马铃特别提到,如果以合同关系要求索赔,此关系不含有精神损失费一项赔偿,而侵权关系中包含此项。
四川和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表示,在这起事件中,串串店没有规范好自己的经营范围,提供的服务没有保证顾客的安全,很简单一个道理,你不在那里经营,那个人就不会坐在那里。因此,串串店在此次侵权关系中,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