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25元芭乐 遭法院判4000元罚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11 15:36:02  评论(/)

基隆市张姓女子今年5月期间,在基隆市某水果行货架上窃取1颗价值25元的芭乐,未结帐就直接离开,店员发现后报案。

法院日前审理,发现她去年才因窃盗案遭罚3000元,却不知悔改,再度犯案,判处4000元罚金。

检方调查,张女今年5月底,在基隆市某家水果行货架上,拿了1颗价值25元的芭乐后,未到柜台结帐就趁隙离开,后来邱姓店员发现报警,讯后依窃盗罪嫌送办。

判决书指出,张女去年因窃盗案件,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处3000元罚金,犹不循正当手段获取财物,窃取他人物品,欠缺法治观念;法官衡量张女事后坦承犯行,所窃物价值轻微,判处4000元罚金,得易服劳役4天。

tags:芭乐   罚金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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