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通过劳工2例休 劳团赞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11 19:48:26  评论(/)

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劳动基准法第36条修正草案,将劳工每7日中至少有1日之休息,作为例假,改成2日,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研究员吴静如说“非常赞成”。

社福及卫环委员今天邀请劳动部长郭芳煜就劳工一例一休进行报告,并审查国民党立委吴志扬所提出的劳动基准法第36条修正草案,要求比照军公教族群将劳动基准法中1例假修正为2例假,虽然郭芳煜会中表明这不可行,但在场包括民进党的立委皆未反对此修正案,因此最后初审顺利通过。

吴静如说,劳团立场一直都是主张劳工2例休,因为这样才能真正的落实每周40工时,因此非常赞成。以移工做举例,移工在工时非常长、低薪且中介费高的状况下,总是处于“被同意”加班的情况中,通过2例休对劳工在缩短工时部分,会有具体的保障。

此外,对于劳动部提出一例一休是设计给想加班的劳工可以加班的方法,吴静如说,“这是为资方逃脱的借口”,这跟资方要搞成弹*工时的说法一模一样。吴静如表示,拿每周40工时去问劳工,每个劳工都会觉得可以休2天,这样技巧*的挪移工时,是劳动部设计出来配合资方的说法。

吴静如强调,劳工要加班的主因,是因为基本工资太低,没有一个劳工会愿意这样加班,不去反省基本工资低,导致劳工必须加班来补贴家用,却说通过一例一休可以让想加班的劳工加班,“这是什么话”。1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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