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具本职教师”存争议 教育部盼9月起指定适用劳基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13 11:31:14  评论(/)

记者吴宛萦/台北报道

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邀请教育部部长潘文忠及劳动部次长廖蕙芳,针对“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及学生助理聘用劳雇化规划”进行报告,今议题围绕在“未具本职教师”的争议上,潘文忠表示对此会加以厘清。

6日潘文忠在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报告时,提出加强保障“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方案,包括由劳动部指定适用劳基法,但不少人提出难以区隔“具本职与否”,对此潘文忠今日会前受访时表示是应加以厘清其定义,基于社会资源分配正义,应保障这些只以兼任教师维生的人,未来将和健保署稽核教师投保资料,校方也会针对教师劳健保资料做厘清。

至于相关法规实施时间,教育部指出,如果劳动部于今年9月1日公告指定适用,则建议配合学年学期制,自106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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