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勤丰镇沙龙村委会的原告张守甲与被告张守乙本是亲兄弟,两家多年来本是和睦相处。2015年6月份,由于风力发电项目修路,本来两家多年来都已不再耕种的旱地因被占用而得到土地补偿款11461.80元,兄弟俩为分补偿款发生纠纷而诉至禄丰县人民法院。
因为土地补偿款的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双方调解后,均无法达成协议,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于是张守甲多次到法庭进行法律咨询,近半年来原告张守甲已经成为了法庭的常客。经法官们认真向其解释并告知相关的法律问题后,张守甲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通过庭审查明,位于双方所在村的小黄坡旱地一块本是登记在原告张守甲的名下,但多年来均是被告张守乙耕种。近年来,双方都已不再耕种。因风力发电修路时该旱地被占用,得到补偿款11461.80元。补偿款被被告张守乙领取后没有分给原告张守甲,双方为此产生了纠纷。本着案结事了,为民解忧的原则,承办法官联系了勤丰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后,于2016年6月1日亲自到沙龙村委会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们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原告张守甲享有该补偿款中的5000元,其余归被告张守乙享有,该案当场履行完毕。接到土地补偿款的那一刻,原告张守甲拉着承办法官的手多次说声谢谢,兄弟俩的矛盾也得到了妥善化解。
近年来,随着禄丰县风力发电及各项工程的开工,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也随之增多。多少家庭因为处理不当,导致兄弟姐妹、父母与子女之间情亲破碎。金钱固然重要,亲情价更高,希望有争议的家庭不要因为金钱而失去了最值得珍惜的亲情。
(作者单位:禄丰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