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凌晨1时50分许,泸水县古登乡政府驻地因强降雨引发泥石流灾害,位于主街道靠山一侧的泸水县人民法院古登人民法庭(K162+150处)被冲毁,古登人民法庭无人员伤亡报告,但法庭财产损失严重。
11日上午,受怒江中院党组及张祥院长的委托,副院长尹巨书等深入古登查看灾情,并看望慰问一线干警。尹副院长一行到古登人民法庭就立即查看灾情,并向泸水县人民法院胡四海院长详细了解受灾群众的相关情况、法庭损失情况以及在救灾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并对此次泥石流灾害的后期工作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尹副院长指出,天灾无情人有情,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全力投入到救灾工作中去,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尽早恢复工作秩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救灾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