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程车撞坏救护车 判赔57万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16 11:21:13  评论(/)

陈姓计程车司机2年前在台北市开车,未立即礼让而撞翻救护车,救护车惨遭撞坏而报废,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应赔偿新台币57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这起车祸发生时正值太阳花学生运动期间,在场抗议民众还协助警方合力翻正遭撞倒的救护车。

法院判决指出,陈姓计程车司机民国103年4月凌晨开车,行经台北市忠孝西路与中山南路口,遇上救护车准备穿越红灯,听到救护车警号,没立即避让,反而向前直行撞翻救护车,救护车体受重创而报废。

保险公司先依保险契约赔偿救护车公司损失,再向陈姓计程车司机求偿57万多元。陈姓计程车司机辩称,救护车应也有过失,要负部分责任。

法官调阅现场监视器画面,认为被告案发时未礼让救护车通过,贸然直行,导致撞翻救护车,应负起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求偿金额全数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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