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10只龙虾 回家吃到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18 07:30:59  评论(/)

王姓男子日前清晨到南屯一处黄昏市场海鲜餐厅欲窃取财务,因撬不开钱柜又刚好肚子饿,涉嫌徒手窃走海鲜养殖池里十只波士顿龙虾,店家调阅监视器发现“龙虾盗”报警,警方逮捕王男,王坦承偷走龙虾,但“脏物”都已吃下肚,警方将他依窃盗罪嫌送办。

王男说,他平时居无定所,偷来总价值八千元的波士顿龙虾,没有炊具可以烹调,所以刚开始生吃,吃了几只觉得腥味太重,就请朋友帮忙料理,但因龙虾实在太多,让他“吃到怕,再也不敢吃了”,最后把部分送给朋友食用。

警方调查,王男有十多件窃盗前科,平时靠捡拾回收物维生,并居住在公园、庙宇等地居无定所,常服刑完后没多久便入狱,户籍一直登记在户政事务所。

王男告诉警方,他平时经过南屯区公益路一处黄昏市场内的海鲜餐厅,看到店里有许多生猛海鲜,就垂涎三尺,上月十七日清晨七时多,他光着上身、骑单车到店外,见海鲜养殖池未上锁,就徒手捕捞池中的波士顿龙虾,他的手一度被龙虾夹,痛到一度把龙虾丢在地面。

王男陆续捕捞十只龙虾后,将龙虾放进单车前的菜篮中扬长而去,店内员工下午准备开店做生意,见养殖池中的龙虾全不翼而飞,调阅店内监视器,清楚拍到王男把龙虾放在裤子口袋里“趴趴走”的影像,持画面向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报案。

警方调阅周边路口监视器,发现王男骑单车四处闲晃,似乎要躲避警方追查四处绕小巷,最后消失在一处公园,警察锁定对象四处访查身份,十五日通知他到警局说明,他起先否认犯案,见到监视器画面是才坦承行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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