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称任职侍应的郑永健涉嫌在去年区议会选举中,向多人提供一万至四十万款项,诱使他们参选或令其他人在特定选区参选,遭廉署控告七项选举舞弊罪及一项串谋舞弊罪,案件在区域法院开审,押后至明天再审。
控方在庭上提出增加郑永健一项选举舞弊控罪,辩方需时听取被告指示,控辩双方也要商讨同意事实等事宜,控方申请押后案件。控方又说,郑永健与代表律师开会期间,透过Facebook的即时通讯程式,向控方一名证人传送一个“手指公”符号,认为行为故意,要求法庭处理,辩方指事件是意外,被告没有任何目的,法官认为难以令人信服是意外,严厉警告郑永健不能直接或间接接触任何控方证人,否则可能会取消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