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价值高额保价骗取钱财被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1:00:00  评论(/)

曾在快递公司工作过的于某,抓住快递员很少让收件人员当场验货的特点,于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先后在北京、河北、山西、重庆等地,多次采取在顺丰速运公司寄递廉价易碎物品,主要寄递廉价手镯、模型车、廉价玉佩、廉价石头饰品等共计17次。寄递中,于某使用伪造的收据等资料对物品高额保价,之后,于某等人自行收件,并以寄递的物品损坏为由向顺丰速运公司索赔,共骗取顺丰速运公司高额赔偿款共计7.3万余元。

2016年1月18日,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寄递廉价易碎物品并伪造收据高额保价,事后以物品损坏为由,骗取快递公司赔偿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将构成犯罪。

本案中,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的运单,是当事双方合意的体现,双方已建立合同关系。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寄运物品价值、隐瞒其自行损毁寄运物品的事实等,并根据保价约定索取赔偿款,共计骗取顺丰速运有限公司7340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以处罚。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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