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民主派议Y下午同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会面,讨论选管会要求立法会参选人报名时,签署确认书表明拥护基本法的做法。出席的包括民主党、公民党、工党、民协及公共专业联盟等十二名有意或已报名的参选人。其中法律界郭荣铿引述冯骅解释,确认书只是为行政方便的措施,以便选举主任决定是否信纳参选人将拥护基本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声明,不签署确认书也不会令参选人丧失资格。
与会者又问到选管会为何未曾到立法会汇报有关做法,郭荣铿引述冯骅指,上月二十日最后一次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时,并未有此想法,后来选管会认为有需要协助选举主任行使职务,也留意到社会部分言论,才作出决定。郭荣铿认为,确认书本身没有法律基础,各党派稍后会商讨是否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