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有意或已报名参选立法会的民主派议Y,下午先后约见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讨论选管会要求来届立法会参选人报名时,签署确认书表明拥护基本法的做法。与会者引述冯骅解释,确认书只是为行政方便的措施,以便选举主任决定是否信纳参选人将拥护基本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声明,不属于报名表格一部分,不签署确认书也不会令参选人丧失资格。
被问到选管会为何未曾到立法会汇报有关做法,有与会者引述冯骅指,上月二十日最后一次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时,并未有此想法,后来选管会留意到社会部分言论偏离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才决定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