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会见十多名有意或已报名参选立法会的民主派议Y,讨论选管会要求立法会参选人报名时,签署确认书表明拥护基本法的做法,选管会晚上发声明,指冯骅在会上强调, 提供确认书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完全基于法律和程序上的考虑,以确保提名程序顺利依法完成,如参选人没有递交确认书,选举主任有权向参选人索取进一步资料,有需要时可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采取适当行动,以确定有关参选人的提名符合法例要求。
冯骅表示,选管会留意到社会上有言论或提议,偏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规定下香港的宪制地位,也有社会人士关注参选人是否已充分明白基本法的内容,为确保提名程序能够依法完成,选管会拟备确认书供选举主任使用,确保所有参选人明白法例的要求和相关责任,并真诚作出有关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