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波诽谤案原告上诉指免责特权不适用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0 11:48:21  评论(/)

陈茂波夫妇被指向女儿就读的国际学校和家长,发放电邮和资料,指称校内有学生作弊,但由于学生父亲是校董,而未有受处分。高等法院早前裁定陈茂波夫妇构成诽谤,要向原告赔偿二十三万元。原告一方继续上诉,认为法庭早前裁定部分电邮享有“受制约免责特权”保护并不合理。高院上诉庭今早聆讯,陈茂波夫妇也有到庭旁听。

争论点在于早前被法庭裁定没有恶意的两封涉事电邮,是否可以享有“受制约免责特权”保护。原告一方指,法官裁决时考虑了未经陪审团考虑的因素,并指“受制约免责特权”是定义狭窄,通常是用来保护有社会利益的言论,辩方不可因为声称维护学校的福祉,而向其他人发表一些诽谤*流言。

tags:原告   上诉   特权   诽谤   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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