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卫星新闻网11月19日援引《生意人报》周四报道称,俄罗斯和中国签署了供应24架多功能战机苏-35的最大军机合同,交易额达20亿美元。
俄罗斯国家工业和科技集团(Rostec)总经理谢尔盖切梅佐夫证实了关于此交易的消息,《消息报》援引他的话称:关于向中国交付苏-35的长期谈判已结束,我们签署了合同。
报纸援引军事技术合作领域知情人士消息称,按照合同规定,中国空军将得到24架战机,总价约20亿美元(每架约8300万美元)。
周三召开的俄中军事技术合作政府间委员会会议确定了两国军事技术合作的优先方向,其中,双方表示有兴趣进一步扩大飞机发动机领域的合作。
苏35或是中国最后购俄战机:
有关中国希望购买苏-35的传闻由来已久,拜媒体(主要是俄媒)长年累月类似中俄即将签订苏-35合同的报道所赐,苏-35在中国军迷圈内的热度一再下滑,已经近似成为一个日经话题了。而有关中国购买苏-35的意义,也已经有国内外人士常年累牍的解读,笔者在此就不继续做长篇大论,重点从促成中俄结束长期谈判的原因上试做分析。
中俄苏-35谈判过去迟迟无法敲定的原因是什么?据外媒报道,最初的障碍在于数量,俄方希望中国至少购买48架,而中方则希望购买4架,显而易见,中方的目的并不在苏-35本身而在技术上,俄罗斯当然不会答应这种要求,因此在随后的谈判中,中俄各退一步逐渐达成了至少购买24架的共识。
在解决了数量问题后,中俄谈判的障碍也随之发生变化,双方开始就技术问题而产生了分歧。据报道,俄军工业一直以来对中国山寨俄制武器意见不小,如果对华出售先进的苏-35战斗机,是否按照中国要求进行定制?中国是否会再次进行仿制?而且众所周知,中国在航空发动机领域存在一定的短板,虽然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还无法满足四代机歼-20等先进战机的需要,因此,在中国WS-15等发动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如果能借此机会获得苏-35配备的117S矢量发动机,无论是对满足歼-20等国产战机换装国产发动机之前的过渡期需要,还是对促进国产发动机的跨越发展,都有着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是否同意转让先进技术一直以来都是阻碍苏-35来华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在看来,技术转让这个中俄谈判的关键分歧已经得到解决,据报道,在日前举行的中俄军事技术合作政府间委员会会议上,中俄正式确定了军事技术合作的优先方向,与会的中方高层表示,中国代表团这次访俄的主要任务是实施两国领导人根据互利原则制定的重要协议,而据媒体随后透露,中俄将进一步扩大飞机发动机的合作。上述报道表明,中俄在关于发动机等先进技术的合作上获得了一定突破,很可能将反映在售华苏-35的项目上。
苏35武器存在薄弱环节
近距格斗空空导弹方面,RVV-MD仍旧保留了R-73的鸭式气动布局,这种布局的优点是操纵*能、中低空机动*能比较好,控制系统比较简单,但是它的缺点就是需要较大尺寸的舵面才能得到较大的机动过载,导致导弹的阻力较大,导弹的升力主要弹翼产生,没有充分利用弹体,所以其适应范围多为中低空,对于四代战斗机来说,首先它采用内部弹舱,要求导弹采用较小的弹翼,另外考虑到超音速巡航*能,所以主要在中高空飞行,相应的导弹*能重点也需要放在中高空,因此新一代近距格斗空空导弹都采用了正常式气动布局,小展弦比边条翼就是这个原因,这样的话RVV-MD攻击第四代战斗机的时候,其效能就会下降。
对地攻击方面,前苏联空地精确制导武器一向薄弱,俄罗斯也没有取得明显的进步,尤其是新世纪西方国家大行其道的隐身防区外弹药布撒器仍旧未见,公开的仍旧老一代空地武器,这些武器的自动化水平比较有限,限制了苏35S的对地攻击能力,尤其是防区外攻击能力,如它主要空地武器是KH-59空地导弹,它需要飞行员在发射后选择目标或者目标薄弱部件,这对于一架单座战斗机来说,飞行员负担太大,所以西方国家更倾向于采用双座战斗轰炸机执行远程打击任务,我国空军也采用单座苏27SK/歼11系列执行空中优势任务,双座苏30MKK/歼16用于远程打击。
获得新发动机是引进苏35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苏35S对于我国空军来说,它的意义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即将大量配备第四代战斗机,如F-22已经在冲绳进行前沿布署,日本和韩国等即将获得F-35,以苏35S的*能很难与其进行对抗,因此我国空军未来主要精力还是放在歼20隐身战斗机上面,以应付隐身战斗机在周边扩散带来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