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保安履行职务被游客殴伤 起诉公司索要二次手术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0 16:20:13  评论(/)

原告王先生诉称:其在顺义区杨镇鲜花港从事保安工作,负责园区东北门的看守。园区东北门平日不对外开放,按园区规定禁止游客通行,一位游客执意要从园区东门入园,王先生予以制止,双方发生口角,王先生被暴怒的游客殴伤至左脚骨折。事后王先生与游客达成和解,游客赔偿了王先生的医疗费等损失。现王先生因二次手术又要支出医疗费,于是和用人单位协商希望单位支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近日,王先生将用人单位起诉至顺义区法院,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二次手术费及病假工资损失等共计2.7万余元。

本案定于2016年7月25日上午9时15分,在顺义法院杨镇法庭第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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