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要建设林荫停车场,“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林荫停车场的建设也有要求: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者通过其他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的30%。
据新安晚报报道,人行道将有更多树荫,出门不远就能见到公园绿地……近日,《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细则》提出,“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而且“如果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不达标的区域,5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优先用于城市绿化。”《细则》还提出,如果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对于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细则》对道路绿化的部分指标进行了量化,例如,道路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等。
《细则》还明确提出要建设林荫停车场,“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林荫停车场的建设也有要求: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者通过其他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