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四男当面调戏,丈夫反抗中刺死施暴者被判无罪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0 21:11:3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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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杰和孙丽丽是一对农民工夫妻,2014年,两人在三亚商品街一苍的港华市场工地上打工,当年3月12日晚9点许,同工地的木工周某烈等4人酒后生事,不但当着陈伟杰的面调戏陈伟杰的妻子孙丽丽,还不断辱骂和持械殴打陈伟杰,陈伟杰无奈进行反抗,并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着4位施暴者进行挥舞,导致施暴者容某浪、纪某练和刘某荣等3人受伤,其中容某浪因左股动静脉断裂失血过多,终医治无效最终死亡。一审中,陈伟杰被判定属正当防卫,获得了三亚检方的抗诉,昨日,三亚中院进行了二审,依法驳回了检方的抗诉,陈伟杰终审再获无罪判决。

2014年3月12日21时许,陈伟杰和妻子孙丽丽在商品街一巷港华市场工地上加班。同工地的木工周某烈、容某浪、容某烈、纪某练酒后滋事,调戏孙丽丽,并辱骂围殴陈伟杰。陈伟杰在反抗过程中,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小刀,向周某烈、容某浪、纪某练等人挥去。混乱中,他的刀刺中了容某浪左腹股下方,造成后者左股动静脉断裂致失血*休克死亡,还致周某烈轻伤,致纪某练、刘某荣轻微伤。

根据公诉机关三亚城郊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伟杰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一审中,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伟杰的行为,是在被围殴的状态下,孤身一人面对3名手持器械的侵害之人实施的防卫。其中,被害人手持的器械足以让陈伟杰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被害人逃离现场后,陈伟杰再无伤害行为。

法院表明,无论从手段和强度上看,被告人陈伟杰的行为都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宣判被告人陈伟杰无罪。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不服判决,向三亚中院抗诉。

因此,三亚中院于2016年4月19日公开二审,仍认定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不成立。法院依法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tags:调戏   无罪   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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