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人合伙经营公司,同时又利用采购职务便利,虚构一家公司与自己的合伙公司签订高价采购合同,从中牟利10多万元。自以为玩了一把无间道,可以蒙混过关,没有想到被办案民警慧眼识破。7月20日,在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的大力规劝下,犯罪嫌疑人李某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拘。
据了解,李某与崔某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户外广告设备公司,F8灯珠是该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李某负责采购。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一家公司与自己的户外广告设备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李某从东莞市低价购买灯珠,然后以较高的价格,以虚构的公司名义将灯珠卖给自己的户外广告公司,导致该户外广告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成本大幅增加,李某从中获利10多万元。李某自以为玩了一把来无影去无踪的无间道,可以蒙混过关。
没有想到东窗事发。2016年初,崔某怀疑李某在采购公司主要原材料时做了手脚,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经侦大队随即对这家户外广告设备公司和李某的采购经营活动进行调查,李某虚构一家公司与自己的户外广告设备公司签订高价采购合同的违法行为浮出水面,李某的无间道手法,被办案民警慧眼识破。7月20日,李某在经侦民警的大力规劝下投案自首,并且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邹鸷飞 邬国全 报道)
嫌疑人在民警监督下按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