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男子为万元酬劳沦为诈骗集团人头户兼车手,尝到甜头后“吃好逗相报”,邀邱姓朋友加入“做伙赚”,日前双双落网,两人经检察官声羁获准。
高雄市刑警大队侦五队14分队5月初接获情报经调查得知,以绰号“作伙仔”为首所诈骗车手集团吸收需钱孔急人士的金融帐户为人头户,再以高报酬诱使他们兼差提款车手,于是展开侦办。
警方追查发现,5月中旬先后有高雄方姓女被害人汇款新台币20万元,以及台北萧姓女被害人先面交假书记官258万元,后再汇款42万元,均汇入台南下营区某金融机构邱姓人头帐户内,经调阅提款监录影像及相关资料比对后发现,提款车手与人头帐户都是邱男。
警方5月底循线在台南下营区查获邱男,他坦承犯行并供出是透过绰号“阿义”好友介绍从事不法勾当,他供称,帮忙临柜领出汇入款项交付后,每笔可获1万元酬劳,已成功提款2次,赚取2万元,但拒不提供“阿义”姓名及住所。
警方经连月追查查出绰号“阿义”为廖男,藏居台南市后壁区后壁寮,日前于是前往将他拘捕到案,并于其住所查扣联络犯案手机及供作人头帐户邮局存折、提款卡等。
廖男坦承,因缺钱而经由朋友“小林”拉拢加入该欺诈车手集团,并以提供邮局帐户作为人头帐户并出面临柜取款,每成功取款1次,可得到1万元酬庸,并将提领的款项交给车手头“作伙ㄟ”收执,迄今巳提款2次,赚取2万元,后来他拉拢邱男加入该欺诈车手集团,并因此另获得5000元的中介酬庸。
警方表示,邱、廖两人依欺诈罪嫌送办,将持续扩大追查该集团共犯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