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契约条件严苛引爆多起租屋纠纷的女子张淑晶,昨天再遭人指控化名“蔡小姐”对外租屋,不但租金不符,还擅加内规额外收费,涉嫌欺诈;张淑晶去年才因多起租屋争议被新北地检署认定欺诈起诉,案件仍在审理就再度挨告。
出面指控的是十八岁汤姓女子,她由担任租屋担保人的二十三岁仁川亚运跆拳道孙姓女国手陪同,到新北市警中和二分局报案;汤女表示,今年五月中旬她透过“好房网”找到中和员山路“蔡小姐”出租的一间套房,网络标示月租金一万五千元;双方见面签约时,女房东却改说房租是两万元,不是“网络价”,她因喜欢附近环境不以为意,仍同意租屋居住。
汤女说,后来她发现床垫下有虫蛀和大片污渍,向女房东反映,对方竟告知房租契约后方空白处有加注租屋内规,包括沙发要多收五千元,使用吹风机五百元,冰箱、电视五百元,还有每月清洁阿姨帮忙清运垃圾,外加管理清洁费一千元。更夸张的是汤女说自己有吹风机,女房东却说吹风机是装潢时就已装好,不能不租,摆明坑人。
后来汤女听邻居提起,才知房东是之前遭检警逮捕声押起诉的张淑晶,根本不是“蔡小姐”,昨天出面报案提告。汤女说,事件闹开后,还收到张淑晶传来的“恐吓”简讯。
警方表示全案已经受理,将通知张淑晶到案说明,厘清房东究竟是不是张淑晶,及是否涉及欺诈或是单纯租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