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苡嫣/台北报道
为提高营业大客车(含游览车)行车安全,公路总局联稽路检拦查比例从目前40%提高至50%,上周末共拦查989辆次,查获违规47件,均依《公路法》第77条第1项规定,对业者开罚新台币9千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款。
公路监理机关会同警察机关上周末(23、24)于各地风景区、联络道路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扩大执行游览车联稽路检作业共计出勤37班次,拦查989辆次营业大客车,于车内执行安全检查、宣导注意车内各项安全门及逃生装置使用方法及询问乘客是否有播放安全视频宣导,驾驶人及乘客皆很配合,查获违规有47件。
47件违规中,车身未依规定标示11件、行车纪录器无法正常纪录5件、安全门无法正常开启6件、行照逾期6件、未播放逃生安全视频2件,其中安全门徒手由内或外无法开启者2件,安全门加装暗锁4件
以上均已《公路法》第77条第1项规定,对运输业者举发处罚新台币9,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罚款。公路总局将持续对游览车加强拦查,查获具体违规事实除依规定举发外,如涉及车体安全设备不符规定者,必要时召回临检,以确保维护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