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遗忘摩托车停放位置,警3分钟找回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5 17:51:24  评论(/)

来自新北市的民众廖○姚,于日前至台北市大同区谈业务,将重机(MCS-86**)停放于台北市大同区长安西路附近后,就至他处处理事情,没想到事情处理完毕后,要离开时却忘记摩托车停放位置,因摩托车是刚买的,家境又不是很宽裕,心中焦急之时,抬头一看延平派出所就在旁边,随即至派出所内报案。

警察陈伟恰好当时在调阅监视器,听到廖女的陈述后,随即询问她从何处来,并由廖女的行经路线一一调阅,发现廖女行经延平北路与长安西路口后,就没有再出现,随即载廖女至派出所附近寻找,没想到廖女就将车停放在台北市大同区延平北路一段89号前前统一超商旁边。

廖女对于警察局录影监视系统非常赞扬,也对警方专业能力大表肯定,并连说“警方只帮我用三分钟的时间就找回我的爱车,真的非常厉害!”

大同分局提醒民众,停放交通工具时,应纪录停放位置,以免因一时遗忘而遗失交通工具。

tags:停放   摩托车   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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