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第二中队小队长葛复兴率警员王俊杰、丁威良、洪瑞丰等4人,于105年7月24日在中山区松江路581巷口执行路检勤务,约1时48分许发现1部自小客车驾驶江男(28岁、有公共危险前科)身上酒气浓厚,江男也坦承下午有喝酒,愿接受酒测。但江男在接受酒测时,不断自行中断吹气或以舌头顶住吹嘴,造成多次无法完成酒测程序,警方见江男消极之态度,遂告知渠若再不配合或吹气失败就要依拒测相关规定办理,江男马上辩称没有不配合、没有要拒测,但江男还是多次酒测失败。
警方见状耐心告知若无法完成吹气程序,是可以改成抽血方式来替代酒测,江男态度强硬称他不是拒测,警方仍不厌其烦指导江男吹气技巧,直到完成酒测程序,酒测值达0.59MG/L,已触犯公共危险罪嫌,经警方权利告知后,江男竟异想天开和警方商量,改口要拒测,此举当然被警方拒绝。因江男为酒驾现行犯依法要上铐逮捕,江男却开始不配合,强硬要求拒测并抗拒警方上铐,警方依法施以强制力上铐并喝斥:“酒后驾车在我国已经发生那么多事了,你都测出0.59了,你还这样子!”江男才乖乖就范,全案讯后将江男依违反公共危险罪嫌送办。警方再次呼吁所有驾驶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心存侥幸,以免造成难以弥补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