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象文教基金会创办人许博允,被控4年前在担任台北市政顾问时,对台北市立交响乐团一名翁姓女声乐家*骚扰、强吻等,台北地院审理后,26日依《*骚扰防治法》判许男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翁女指控,2012年8月27日许男到北市立交响乐团参观时与她攀谈,趁机抚摸她的手臂,之后一群人前往餐厅用餐时,又多次伸手抚摸她的后背,要到PUB续摊时坐在副驾驶座的许男,趁开车的翁女不注意,多次伸手触摸她的身体,还在PUB突然偷亲她,令她身心受到伤害。
翁女事后在亲友的支持下出面控诉,2013年2月经台北市*别平等委员会调查,做出“*骚扰事件成立”决议;而台北地检署将许男依违反*骚扰防治法提起公诉,台北地院经3年多审理,26日判许男有期徒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