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孝用喇叭曝 [聚焦]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Anyelse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7 10:39:48  评论(/)

村里出现小偷小摸、不孝敬父母、邻里纠纷等现象,情节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给谁来管?怎么管?村干部工作任*、不办事,却没有构成违纪,又交给谁来管?怎么管?为了回答上述类似问题,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村委会,修改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并通过经济处罚和村内的形式,试图让上述问题得到解答。

据初步统计,这份新的村规民约(以下简称新村约)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以来,凰凤村村委会接到村民关于小偷小摸、不孝顺父母、邻里纠纷等情况反映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实施之日至今,村委会依照新村约仅处理过3起类似事件。

新村约印上挂历贴进每户村民家

7月25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10组村民曾国兴家中,此时,他正在家中和几位村民聊家常、吃水果。走进曾家院子,堂屋大门右侧墙上张贴的一张2015年的挂历很显眼。这是一张只有凰凤村才有的独特挂历,上面除了印有2015年12个月的日历外,还印有凰凤村的村规民约详细内容。

对于这张印有新村约的挂历,曾国兴印象深刻。他说,以前的村规民约都是些大的条条框框,只告诉大家要遵守什么、不能做什么,但是对于违反后如何处理,却只字未提。在村民们眼里,那种村规民约的实际意义很小。2014年12月,村里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公布了新村约的基本内容,大家阅读后发现,里面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凰凤村的新村约总共有约定24条,主要包括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五大方面的内容。其中最受村民们关注和热议的,是内容后面还明确约定:对违反规定者,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100元~500元经济处罚,全村通报批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积极遵守,为全村做出表率、贡献的,给予100元~500元经济奖励,全村通报表扬。

与此同时,在印有新村约的挂历上,还印有多名村干部的联系电话,方便群众联系。

曾国兴回忆,当时公布之后,大家都觉得好,值得提倡且可行*强,这份新村约随后通过表决,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曾国兴称,新村约的内容被印制在了一份2015年的挂历上,免费分发给了全村村民,村民们都将其张贴在了家里的显眼位置。

不过,法律界人士对此表达了不同观点。

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兆云认为,罚款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只有行政机关有权作出。而对于的约定也需要明确一个的度,特别是家事纠纷,如果把握不好度,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一定的侵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罚款需要通过国家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才能作出;至于对一些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让大家知道,如果仅仅是一般*事项也没问题,但如果涉及到人格尊严或名誉权等方面的问题时,可能会违反法律。

而对于新村约中加入的经济处罚和内容,张义平认为,第一,经济处罚与行政部门的罚款是两个概念,村约中的处罚是大家一致商量定下来的约定,对违反者进行处罚,实际上是处罚的违约金,用来补偿利益受损方;第二,不良行为,是在村组范围内,也是大家商量决定并一致同意的办法,应该不会构成侵犯隐私。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