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庆合川区的杨某,听说“黄葛”树很值钱,能卖个大价钱,一时贪欲,将目标瞄准了公路边的一棵黄葛树,将其盗走,并卖给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5年的一次朋友聚会中,杨某从朋友张某口中得知有人欲购买黄葛树,出价不低。听到这个消息,杨某打起了歪主意。一天,杨某转悠到合川区某镇公路边时发现一颗长势良好的黄葛树,随即杨某便电话告诉张某谎称其已以4000元的价格购得合川区某镇公路边的一棵黄葛树,张某信以为真。2015年8月,杨某将张某等人带至合川区某镇,并将该树挖走,并以8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申某。后经价格认证机构鉴定,该被盗的黄葛树价值24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