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梁天琦若不获确认提名可在选举后提出选举呈请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7 17:28:22  评论(/)

高等法院拒绝紧急开庭,处理社民连主席吴文远,以及报名参选立法会新界东的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就选管会要求参选人签确认书,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请。法官区庆祥表示,选管会已表示参与人有权选择不提交确认书,也表示在决定确认提名时,并非只考虑确认书,现在已有部份参选人在无提交确认书下,获选管会确认提名。他说,现在梁天琦已提交申请表,如获确认提名,就能跟正常程序参选;一旦不获确认提名,梁天琦可在整个选举结束后,提出选举呈请,不认为案件有逼切*,决定按法庭的正常程序审理,暂时未定正式开审日期。

代表两名申请人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指, 如果申请人因为曾发表的言论而无法参选,是筛选,即使之后提出选举呈请,但可能要等十八个月才能参与重选。他表示,香港选举制度一直备受尊重,但事件可能影响社会的信心,因此有逼切*。

截至星期二下午五时,选举事务处网页显示,已报名参选新界东的名单还包括林卓廷、容海恩、方国珊、李梓敬、葛佩帆、张超雄、范国威、 陈克勤、侯志强、邓家彪、杨岳桥、梁国雄、陈志全、麦嘉晋、李偲嫣及廖添诚。

tags:选举   呈请   提名   法官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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