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车弃190万 6个月不领成司机所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8 15:06:16  评论(/)

首都客运棕9路线昨天下午一名女子下车时,把袋子弃置座位上离去,经司机提醒,对方却回“我不要了”。袋中有新台币190万元,依法6个月所有人未认领,就归拾有人所有。

首都客运司机王泰岚昨天下午负责棕9路线,从东湖发车,一名妇女提袋子在南京公寓站上车,到三总医院内湖院区准备下车时,把随身袋子弃置在座位上,王泰岚察觉,告知女子“东西没拿”,但女子却称“我不要了”,随即下车离去。

王泰岚打开袋子查看,发现里面竟有190万元现金,吓得说不出话来,把钱拿到附近派出所交给警方。他说,不是自己的钱本来就不该拿。

警方最初怀疑是第一银行盗领案剩余脏款,不敢大意,仔细检查发现,这些纸钞捆绑方式和盗领案相异,除排两者有关连。

警方表示,根据民法规定,如果遗失人未在6个月内领回,这190万元现金将归给拾有人,不过,由于已知遗失人身份,因此,会先通知她领回,并厘清女子丢弃现金原因。

首都客运总经理李建文说,客运本身有自己的失物招领系统,但这笔金额过于庞大,因此才会交给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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