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环保局偕同多方人马 6路查缉非法废弃物来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8 18:48:41  评论(/)

记者袁慧心/桃园报道

非法弃置掩埋废弃物业者猖獗,桃园有一位张姓犯嫌自去年11月以来就因涉嫌非法弃置与掩埋有害事业废弃物经判处徒刑,但其废弃物源头并未厘清,因此桃园市环保局偕同警政署联手侦查,查获6家业者涉案,并于现场告发。

桃园市政府环保局日前动员近20名稽查人员,兵分6路,配合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会同环保署北区督察大队、内政部警政署保七总队第三大队,共同至本市芦竹、八德、观音、新屋等地区执行非法弃置废弃物的源头追查,查获6家业者涉嫌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及48条规定,依法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另就涉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废弃物清理法等环保相关规定部分,也于现场迳行告发。这也是今年7月6日桃园市长郑文灿宣誓成立环检警结盟平台以来,首波大规模查缉行动。

桃园市环保局表示,去年11月间于本市芦竹区查获非法弃置废弃物案,张姓犯嫌透过某家货运公司于该址非法弃置与掩埋有害事业废弃物,张嫌目前经法院判刑处有期徒刑1年8月。惟考量弃置废弃物之来源若未能厘清,此类非法弃置情形将层出不穷,因此环保局透过已建置之环、检、警三方联系沟通平台,经过长达8个多月的监查搜证,于7月26日配合检察官指挥,前往涉案公司进行搜索,并协助采回现场废弃物等样品,将进行特*分析比对;另现场地检署也查扣大批操作记录、帐册及客户资料,共带回21人侦讯。

环保局强调,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如非法清理废弃物,除得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金外,还可能涉及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责,为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特别呼吁非法业者须依法取得许可后,始得从事废弃物处理作业;合法之清理业者也须依据许可内容确实清理事业废弃物,以免触法。另外,环保局表示,环检警结盟的合作稽查模式已成立,未来将持续密切合作,以打击不法污染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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