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谢源信绑架施姓老板、拿到三千万元赎金后撕票,检方批谢忘恩负义,求处死刑。最高法院指出,谢曾写下“求尽速判处死刑”自白书,研判他有悔意,依意图勒赎掳人而故意杀人罪,判谢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三名同伙判刑三年至四年三月不等,全案定谳。
谢源信是建设公司施姓老板的司机,两年前财务状况不佳,利用施出国返台,从机场返回台中途中,与其他同伙将施掳走后再向施家勒五千万,并先赴香港、柬埔寨等地开设海外帐户,作为赎金转帐帐户;收到施家三千万元后,就将施捆绑在后车厢,载往台南市白河山区人烟稀少处,持刀对施连续刺砍,造成施全身二十四处受伤,大量出血死亡。谢弃尸后持假护照潜逃出国,十七天后在泰北边境遭逮捕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谢源信恶*重大、应予严厉非难,但审酌他在警询、侦查坦承犯行,写下“回国后求尽速判处死刑”,“返被害人、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等自白书,认定他有悔意,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三名同伙判三年至四年三月不等徒刑。
检方上诉主张,谢源信忘恩负义、谋财害命,视被害人如牲畜,求处死刑;二审以一审量刑没有逾越法律规定范围、没明显违背正义,维持一审判决。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