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锉冰炼乳 男向冰店扔炸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9 07:21:58  评论(/)

桃园市陈姓男子为了炼乳应该加在锉冰的哪一层,与冰店老板大吵,事后愤而丢掷土制炸弹,炸坏店内天花板和灯管,昨天被桃园地检署依杀人未遂、制造爆裂物等罪嫌起诉。

三十三岁在押的陈姓男子六月十一日晚上九时许,到桃园区一家冰店买锉冰,加点炼乳,但老板做的冰品却看不到炼乳,双方爆发争执。

陈质问老板:“炼乳呢?”老板回:“加在锉冰里。”陈认为炼乳应加在锉冰最上面,要求再加一次;老板拒绝并说:“下次要早点说才行。”陈又说:“你跟我争论时间都能做好了。”但老板无回应。

当晚十时许,陈带着自制炸弹返回,见冰店打烊、铁门半关,点燃引信后,从门缝下丢进店内,炸毁天花板和灯管,幸无人伤亡。

检方侦讯时,陈供称因买冰纠纷才丢炸弹,否认有伤人意图。但检方认为,陈用黑*火药自制炸弹,具杀伤力,且从冰店铁门半关、店内还亮灯,足以知道店内可能还有人,有不确定杀人故意;店家只觉得为了炼乳而丢炸弹有点离谱。

tags:炼乳   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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