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综合报道
网络流传鱿鱼、香肠不能一起食用,如果一起食用恐会产生致癌物而导致罹癌。对此,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表示,香肠、火腿等加工肉品多添加“亚硝酸盐”或“硝酸盐”助保存,但摄取量不足以致癌,呼吁民众别恐慌。
食药署表示,市售香肠、火腿、培根等加工肉品,在制造过程中多会添加“亚硝酸盐”及“硝酸盐”作为保*剂,除了维持*泽外,也能抑制肉毒杆菌滋生,防止食物中毒。
食药署说,“依据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类保*剂之亚硝酸盐类或硝酸盐类,可用于肉制品及鱼肉制品,用量残留量计为0.07 g/kg以下。若业者有依照规范,符合用量,自食品中摄取的亚硝酸盐及硝酸盐量尚不足以致癌。
食药署也建议,平时就应当注重饮食均衡、规律运动,维持良好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