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告子女不支付赡养费,子女却告继母不支付房屋补偿款。日前,李老太一家的“烦心家务事”终于得到解决:在大渡口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老母亲与继子女们达成和解协议,两个案件一并执结完毕。
70岁的李老太是吴家兄妹三人的继母。老伴儿吴大爷去世后,双方就吴大爷的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诉至大渡口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房屋归李老太所有,李老太支付给吴家三兄妹每人各25000元作为补偿。调解生效后,李老太没有履行,吴家三兄妹于今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大渡口法院执行局发现,不久前,李老太因吴家三兄妹未支付法院判决的每人每月300元的赡养费,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考虑到两案的关联*,执行局决定并案处理。
执行法官及时通过街道社区联系到李吴双方,约定共同来法院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再次向双方强调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严肃*,并耐心地明法析理,最终让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李老太向三子女各支付了12500元,剩余的37500元作为三子女应该支付的近两年的赡养费,双方的矛盾妥善化解,两个案件圆满执结。